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耀也没等纪云烟回答,他接着讲着紫衣的过去。
“我遇见她,也是千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在人间游历,那年人间大乱,各种天灾人祸。洪水疫病,到处生灵涂炭。
我不忍看着那么多人死去,便一路行医到了苗疆。
在帮他们治好瘟疫后他们族长把我奉为座上宾,给了我一个白衣圣人的称号。邀请我一起去参加他们的祭祀。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他们民风淳朴。
他们举办祭祀是为了庆祝下一代圣女的诞生。我当时并不知道圣女是怎么来的。
直到我亲眼看到他们把一个刚刚一岁的孩子丢到全是毒物的笼子里。”
说到这里白耀顿了顿,他都不愿回忆当时看到的紫衣。
“那孩子的眼睛早就与蛊王融合,全身上下也都是蛊毒。哪怕是丢进全是蛇虫鼠蚁蝎子蜈蚣的笼子里,那些毒物都不敢靠近她。她的毒已经深入肺腑了。
我当时立刻把那孩子救下,我没想到那蛊毒居然能伤了百毒不侵的我。直到我拿剑逼着族长才知道这苗疆圣女是怎么来的。
他们丧心病狂的去用粮用偷用抢的集齐了百个刚出生的婴儿。那个时期人们根本吃不饱,易子而食的比比皆是。
那些婴儿有难民们的还有的是部落里刚出生的,甚至还有族长自己的亲孙女。
他们从出生起身体里就种下精挑细选出来的蛊王,然后再用各种毒物的毒汁和毒血喂养。没撑住死去的就会变成其他活着的孩子的养料。就这样一年的时间最后活下来的就是万毒之体,她正好是那族长的孙女。
族长与朝中夺嫡的皇子勾结,江山动荡,族长想趁机捞些好处,他想要荣华富贵。为了笼络巴结皇族,他特意炼化出苗疆最阴邪的蛊毒圣童。来在皇子们的夺嫡之争中站稳脚跟。可是他没想到会遇到我。
我本想带走那孩子,可族长见我要走便用他们的秘术抽走那孩子的魂魄。没了魂魄那孩子是活不成的,当时的我也是意气用事便一气之下杀了那族长夺回了紫衣的魂魄。
可我不知道丧心病狂的他们,为了这孩子没感情,居然抽了她的情丝。为了这孩子听话能受他们摆布那灵魂已经被弄得残破,即使找回来,她也没有自我意识完全听命于他人。
我不忍心看着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紫衣受到这种伤害,我便把我的情丝给了她。她的灵魂我也分了一丝神识出来给她修养。
当时让我惊讶的是,我杀了他们的族长,他们居然没有帮他们族长报仇,而是拥护我为新的族长。原来在苗疆不仅是蛊虫物竞天择,就连掌权者也是强者为尊。他们不在乎我是不是外来者,而是只要我能打败他们的族长我就是新的族长。
出于怜悯我不想看着这个部落毁灭,于是就当了一段时间的族长,顺便废除了他们很多不人道的传统。
我就把紫衣当妹妹一样的养大,我教她道理教她学医希望把她培养成下一任的族长。可她居然天生对蛊毒感兴趣,原本我想让他们弃毒学医。可直到现在都还是没法改变他们骨子里以制毒为尊的本性。
我放弃了改变他们的想法,我本想在紫衣十八岁的时候把部落交给她,只要不作恶,我总不能压制他们的天性吧,部落就让紫衣统领吧。那丫头虽然有时顽劣了些,但经过这些年的教导她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很靠谱的。
可紫衣到十六岁时,她那体内的蛊虫就已经是强弩之末。蛊虫的寿命顶多也只能活到十六。养了那么久的姑娘,我已经把她当亲人了哪舍得她死。为了给她续命,我用禁术让她永远停留在十六岁。有着我那丝神魂的温养,只要我不死她就能一直活着。但是有个弊端就是她的心智和样貌无法再长大,哪怕一千年过去,她也还是那个十六岁的少女。
不过哪怕心智一直只有十六岁,可紫衣的天赋还是极好的。特别是与生俱来的领导能力,现在的苗疆部落被她管理的很好。虽然他们依旧炼毒养蛊,但苗疆也再也没有用蛊去害人。蛊毒现在也只是他们比拼能力的一种方式。
那孩子从小就粘我,长大以后虽然没那么粘我了但对我的孺慕之情还是特别重的。为了不让别人打扰我,她还特别贴心的帮我赶走了困扰我的所有人。她过来找你应该是也把你当成缠着我的那些人了。”
纪云烟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抽搐,什么孺慕之情,那明明是少女怀春。
“那些困扰你的人不会都是女的吧?”
“你怎么知道!”
白耀惊讶纪云烟猜的那么准,纪云烟嘴角疯狂抽搐。那哪是贴心,那是对喜欢的人的占有欲。纪云烟可算明白白耀为什么情商那么低了,他以前情商本来就不高结果还把情丝给了出去,他那情商更低了。
情丝!突然很多纪云烟在现代看过的小说电视剧漫画的狗血剧情涌入脑海。
“师父,你最好听我一句劝,想办法把你的情丝拿回来。它有可能对你很重要。”
纪云烟突然认真严肃的劝诫着白耀,在她所看的所有小说电视剧里。情丝丢了都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她这感情愚钝的师父很有可能因为这情丝错过他的正缘。
“为什么?我修的是无情道,没有情丝也没关系。那又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纪云烟意味深长的看着不当一回事的白耀。
她可不觉得修无情道就必须得无情,神明之所以被众人奉为神明,那是因为他爱众生。无情道并非真的无情,而是指不能只困于小情小爱中,只有大公无私才能炼成无情道。可是没了情丝,要是连爱人的能力都没有,还怎么爱众生。
“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等你知道你失去了什么以后。”
纪云烟的直觉是没错的,后来的白耀也无数次的后悔当初的不以为意。他要是当初听劝,她会不会就不会离开?可是那时一切都晚了。
见白耀听不进去不以为意的样子,纪云烟也没有多劝。她也不想参与别人的因果当中,毕竟感情这种东西要当事人才能做决定。
直到纪云烟走远,这时白耀才突然反应过来。他气急败坏的脱下鞋子丢向纪云烟离开的方向。
“嘿!你这个孽徒,我是你师父!你拿什么口气跟我说话呢?你还教训起我来了,真是倒反天罡!”
全能文艺兵 幽魂苍冥 超高校级黑幕模拟器 洛小姐,双面老公快签收 太子妃她姝色无双 烧杀抢掠,他们却叫我圣人 原神:水神大人想让我告白 快穿:从甄嬛传开始嘎嘎乱杀! 月亮为证[娱乐圈] 大佬绝嗣?孕吐后小可怜一胎三宝 年代文男主的娇气后妈[七零] 王妃救命有人刺杀本王 带着某宝农场回古代 被父亲夺舍,重生后我成就无上至尊 清穿之消除执念 你惹他干嘛?他的徒弟都成仙帝了 假千金在无限流游戏是真大佬 魔牌 我以为我拿的救赎剧本 魔尊修罗
快穿疯批宿主又被冷欲美人强制作者贺兰雩风完结番外 简介 快穿+双男主+主受+双强+阴暗病娇+极限拉扯+1v1双洁 江声,本源世界时空管理中心排名前三的任务者,最讨厌的就是二组那个高岭之花组长。 然後在一次秘密任务中,他判断失误,导致二组组长发生意外,灵魂碎片散落在三千小世界。 死对头因为自己没了,江...
本书简介上辈子,连晓星出生贫赛,因为有先天性疾病,被父母放弃,早早过世。投胎路上,神莲引路,天禄附魂,许愿来生要投富贵胎,大富大贵,长命百岁。投胎后,天禄命格,身负紫贵之气。富贵是富贵了,顶顶的富贵命,却是从小养在莲花观,没网没电点蜡烛此间苦。十八年后,连晓星在神兽天禄的撺掇下偷溜下山,遇到明星经济人,懵懵懂懂被骗进娱乐圈,在灵异险探险直播节目中遇女冤鸣冤直播间观众惊,莲花观的吉祥物下山了溜啊,开鬼门抓凶手,鬼门开到鬼判后院什么吉祥物?天禄命格不是主打富贵吗?她看起来那么穷连晓星我上辈子穷习惯了嘛,这辈子,我主打的就是一个富贵。仰慕者亲妈打上门连晓星,你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你这样的家世背景,怎么高攀得起我们高家,我告诉你,以后离我儿子远点,不然我要叫你在娱乐圈混不下去。连晓星来人啊,叉出去!冥王找上门来我媳妇儿丢了。连晓星(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好奇一下,怎么丢的?冥王让你家的守护神兽天禄咬死,投胎了。连晓星哦。冥王你长得跟她一模一样,我掐指一算,就是你。连晓星pa!巫神老子专心搞事业,兢兢业业发展业务,你总端老子窝点是几个意思?连晓星你的业务是抢我的业务,还糊到我脸上来了!天禄兽连晓星,老子为了保护你们全家,伤到都快死了,你还不理不踩,你要饿死老子吗?连晓星这不养着的嘛。你都附身我十八年了,还要哪样?天禄兽十八年太短,可以要求养老子一辈子不?我的主打业务是镇宅兴家旺老婆!!!注自己淋过雨,便想为人撑伞。女主上辈过得穷苦,遇到看不顺眼的事,便想帮上一帮,很是仗义豁达洒脱。有感情线,但女主更在意的是守护子民。我有紫贵之气全文免费阅读,如果您喜欢我有紫贵之气绝歌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免费阅读。魔蝎小说...
关于换亲替嫁军官后,娇软后妈赢麻了上辈子,沈梨嫁给离异带俩娃的穷小子,而姐姐沈梦月嫁给军官,可穷小子却逆袭成首富,俩娃一个成了科研大佬一个成了知名律师,人生圆满。可沈梦月的军官老公却台风牺牲,她变成俩寡妇,还被俩黑化的反派崽崽虐待惨死。这辈子,沈梨跟沈梦月都重生了。沈梦月设计爬上穷小子的床,抢走沈梨的亲事,沈梨笑了,等沈梦月嫁过去后就会发现她被极品小姑子刁难,被极品婆婆切磋,俩孩子也叛逆不好教,至于这穷小子能变成首富也都是靠自己,他就是个妈宝男草包。沈梨被换亲去海岛随军嫁给军官。沈梨吃着帝王蟹,鱼子酱,喝着椰子汁,军婚生活甜蜜蜜,被硬汉老公宠上天,俩崽崽也跟在她身后,奶萌奶萌喊妈妈。...
异族入侵,天地异化。全民解读天书寻宝,修行神秘异化之力。奈何,天书以神文记载,人们从未见过这种奇异文字,解读宝物线索纯靠瞎猜,百年才初见成效。有气运冲天之人,寻获特殊体质,或神兵利器,或奇珍秘宝地球人李牧,激活万物破解系统,解读天书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机缘重宝拿到手软。恭喜,获得SSS级古神霸体!恭喜,获...
...
关于搂腰吻!咬她唇!被大佬跪哄溺宠一夜迷乱,沈若凝醒来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男人。结果出席家宴,那男人竟是未婚夫的哥哥。更万万没想到,还是顶级矝贵傅氏掌权人。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清冷禁欲的男人化身一块牛皮糖。甩不开,踹不掉,还天天搂着她的腰,昼夜贪欢…然而,这场如暴雨般的爱恋在那个秋天无疾而终。三年后,在沈若凝看来,她和傅宴洲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用过去式三个字概括。可她身陷警察局,救她的是他。无家可归时带她回家的是他。大雪天封路,不顾危险来接她的人还是他。在她深陷舆论漩涡,被万人唾弃时,唯一相信的人,仍旧还是他。沈若凝阿宴,你为什么还要喜欢我?男人将她抵在床角,唇瓣贴着她的耳畔对你…我永远情难自控。高岭之花甘心入泥潭,将那满身泥泞的玫瑰捧进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