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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军人在下面捡尸体,他拿着一把小刀,一刀一个,果然在挖灵珠,这让王大壮眼馋不已。
“刘伯,叫上村民赶快躲进地下村庄。”王大壮对村长说,外面太危险,不只有野兽,就是那些热武器打出的流弹都有可能误伤。
“李公子怎么办。”刘村长道。
王大壮道:“他爱来不来,他有卫队还用你来操心。”
村长带村民陆续进了地下村庄,王大壮与刘梦儿断后。
这时,李剑不知发什么疯,还是因为他们的人来了胆子大了,再一次挡住去路。
“指着王大壮道:放开梦儿,我可以把她带回大城市去,要走你一个人走,不要让梦儿跟着你去送死。”
躲在地窑里也有很大危险,说不定哪一刻被野兽发现了,或是被炸弹击中从而产生塌陷都有可能,但此时至少比坐他们的直升机安全。
王大壮二话没说,一拳把李剑给打趴下,这个人太欠揍,三番五次来纠缠刘梦儿,要刘梦儿去他那个所谓的大城市,到了他那里还不是任他摆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李剑被打飞,他手上的剑没抓牢,掉在雪地里。
王大壮灵机一动把他的剑检起来。
他很无耻的说道:“咦,这里有一把剑,没有人要的那就是我的喽。”
李剑双眼冒红光,这是气的,不过此时说话都难,只能在心里骂道:“无耻!强盗!”
王大壮还没有把称手的武器,他的尖刃刀太短,没有长剑来的好用。
他叫刘梦儿先进去,然后把洞口堵住。他完全有自保的能力,刘梦儿如果跟在外面会让他分心,如果真不行,他还是可以第一时间躲进去,因为他速度快,且很灵活,可以摆脱野兽的追击。
如今他很饿了,但并不想吃食物,而是想吃灵珠。他看到即将来到的猛禽野兽双眼放光,就像是见到美女的那种光芒,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他这形象太有辱斯文了,甚至还有点猥琐。
他手持青钢剑,学着电视里面的剑招挽了几个剑花,下一刻,他感觉自己就是传说中的剑道大师,舞动起来很飘逸,很灵动的那种,反正就是极具美感,让人向往。
“咳,那是我的秋水剑。”李剑爬了起来,现在气喘过来了,能说话了,他第一时间就宣布那把青钢剑的主权,因为那把剑太过不凡,花费巨资打造,且是有市无价,它是科学家反复试验,经过大量计算,最后加入各种金属糅合煅造而成,里面不乏稀有金属,甚至还有一部分外太空的采集的金晶。
这把剑极其锋利,几乎削什么都如泥,听说普通人用出全力,能把地球上最硬的金刚石给斩断,可见它的锋利程度,而像这样的武器在整个地球还不到十把。
剑身如一汪秋水,光洁亮丽,可当成镜子照,它浑身散发冷冽的金属光泽,锐气逼人。
“秋水剑,这个名字好听,以后就叫它秋水剑了。”王大壮点头,比较满意这个名字,这很雅,适合他高手的身分。
“那是我取的名字。”李剑有点无语,感觉这家伙脸皮比自己还厚。
作者假的小说说:今天只有一章,啦啦啦啦……别忘了加入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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