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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她好歹是有点生活经验的……她知道去了外地,他们的日子不一定能过好。
但方子荐一心想走……那就走吧,她儿子这么聪明,肯定有法子养活他们娘俩。
两人开始合计着要把家里的东西卖掉,拿了钱走人。
接下来县城要办灯会,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他们正好可以离开。
这个地方,方子荐真的不想再待下去了!
眨眼就到了第二天。
灯会是晚上,所以白天大家该干嘛干嘛,黎青执就照旧带着三个孩子去读书。
不过今天……李秀才的学堂里,学生们人心浮动。
甚至就连徐启飞,也有点心不在焉。
黎青执好奇地问了一声,徐启飞不好意思地开口:“我今天要去逛灯会,屈小姐也会去。”
原来如此,少年春心浮动了!
学堂里大部分人都惦记着要去玩,但苟英不同。
他最近天天去新码头那边,对灯会而期待远不如其他人。
这会儿,他正认真读书。
不过他认真了没多久,等写完先生布置的功课,他一下子就从自己的座位上蹦了起来,对几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道:“走走走,功课做完了,我们可以去玩了!”
李秀才这学堂是有个小院子的,院子里有一个花坛。
这些学生玩的游戏,就是七八个孩子待在花坛里,一个孩子待在花坛外面,然后花坛外面的这个人,要在不进入花坛的情况下,抓住花坛里的人。
花坛里的人被人抓住之后,就成了“花坛外的人”,也开始抓花坛里面的人。
这群孩子跑来跑去,每天都玩得特别开心,就是李秀才花坛里的泥被踩得特别结实,里面连根杂草都长不出来。
幸好李秀才没在里面种花,而是种了两棵枣树。
苟英玩了一段时间,就又被叫回来读书……黎青执正好往外看,看到他正跟人挤眉弄眼,看着充满活力。
这天晚上,苟英照旧跟着黎青执去金叶绣坊吃饭。
路上,苟英说个不停:“黎哥,我觉得常哥绝对是崇城县厨艺最好的人,他做的菜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黎青执也觉得常瞻厨艺很好。
不过苟英有这样的感觉,应该是因为辣椒……苟英特别喜欢吃放了辣椒的菜。
当然他也喜欢。
两人到金叶绣坊的时候,绣坊的人正准备吃饭。
常瞻今天做了好几个菜,苟英最喜欢的,是放了辣椒粉的豇豆炒肉,他端起盘子往自己碗里拨了一些,然后就开始大口扒饭。
等他们吃完,就一起往新码头那边走。
苟英每天都去李秀才那边读书,跟黎大毛他们很熟悉,黎大毛问苟英:“苟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苟英道:“大毛啊,你直接喊我叔叔就行了,别叫苟叔叔。”
苟英不喜欢他爹的原因之一,就是他爹的姓氏不好听。
苟叔叔……听着像是狗叔叔!
“那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什么是零花钱?”
“就是爹娘给的,可以随便花的钱!”
苟英道:“我爹娘不给我钱,但我有可以随便花的钱。”
“你有多少?你知道吗?我爹今天给了我十文!”黎大毛有点自豪,对他们这样的小孩子来说,十文钱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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