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viy写短篇小说了!
写短篇小说的明星名人有不少,像詹姆斯-弗兰科、约瑟夫-高登-莱维特等都有写,但像叶惟以18岁之龄写出此等质量的文章,真是独一个,拿去和弗兰科等人比较是对他们的不公,他在专业writer的范围。
因为叶惟注明“喜欢就转载分享吧”,高水平加明星效应,等于短时间内疯狂地传播。
人们普遍赞赏《收集眼球的人》,越有恐怖题材阅读力越觉得惊艳,倒是很多的青少年粉丝表示许多单词看不懂,读起来有点困难。但媒体们、书评人们纷纷加以赞慨:
著名书评杂志kirkus的官网评说“极致的末日气氛,丰满自然的细节,叶惟把读者带到了一个残酷世界。”《纽约时报》书评网说“恐怖和黑色幽默的冷酷结合,绝望感存在每个段落之中”,洛杉矶书评网更说“创造丧尸新风气的动人开端”……
丧尸迷们确实大都被惊艳到了,zombiefans网第一时间转载了文章,读者们的评分高达9。5分,评论板里充斥着“天啊!还有吗?”、“这种丧尸故事的感觉太棒了!”、“viy,请写下去!”……
从现代丧尸类型(zombie)诞生之初的1929年的第一本小说《魔幻岛》,到1932年的第一部电影《白魔鬼》,再到现在2006年5月,丧尸早已是一种流行于全球的大众文化,遍及小说、影视、游戏、动漫等等,没几个人没有接触过丧尸故事。
在如今可以说什么丧尸都被写过拍过了,没有智力、有智力,不能繁殖、能繁殖,病毒的、外星来的、能说话的……
《收集眼球的人》的丧尸属于最老套的那种,有什么惊艳?
因为丧尸题材还从来没有往它的方向去发掘到这种深度。
它不像《蛇与彩虹》(1985)以巫毒、邪教去写;不像《来自天王星的流浪丧尸》(2003)写得像《安德的游戏》一般;不像《一天天地世界末日》(2004)的军人、高科技、世界大战。
不像理查德-麦瑟森的《我是传奇》(1954),不像斯蒂芬-金的《宠物坟场》(1983),也不像乔治-a-罗梅罗的《活死人》系列电影(1968、1978、1985、2005)。
《我是传奇》开创丧尸食人,《活死人之夜》发扬光大……
这三位大师互相影响,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丧尸文化、流派和类型。
全世界完蛋主角的活动地全完蛋,主角一个人对抗所有敌人,那是《我是传奇》;丧尸发展出新文明,主角成了唯一异类,新文明的传说里的杀人恶魔,那也是《我是传奇》。
一个城市小镇屋子爆发丧尸危机,人物们落入危险,困死在场景中,要么对付怪物,要么死。那是《宠物坟场》,也是《大白鲨》、《异形》、《异形魔怪》、《群尸玩过界》、《僵尸肖恩》等等。
在这种类型中,是丧尸是鲨鱼或是graboids其实都一样,也能是恶鬼、杀人狂、外星人,形态不同而已。
《活死人》系列的伟大无需多言,它的种种开创是丧尸片里至今不衰的基石。从故事形式来说,一个人类小团队一起逃亡,杀丧尸、内部分歧矛盾、有成员死去、目标是前往一个未沦陷的安全地,类似的故事都要认其为鼻祖。
还有一种就是《生化危机》、《辐射》等,它们的故事视角非常高,着眼于科技变化、国际动荡、人类文明的生死存亡这些,说丧尸、生存,还不如说未来、科幻、冒险、势力争斗、废土世界。
说到废土世界、反乌托邦,当然得说《疯狂的麦克斯》系列,而它和《星球大战》是一类:人类最原始的英雄故事。
在一部电影现世之前,丧尸文化大致就是这样,人物们的目标无外乎:
为了解药、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把怪物们杀光就行了、阻止世界末日。
在2002年被一部800万预算的英国恐怖片改变了,它叫《惊变28天》:
吉姆从一次车祸导致的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赤身的躺在一家破落医院里,世界已经大变,他却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离开医院游荡在伦敦街头,几乎被丧尸们杀死时,被其他的幸存者所救。
吉姆这才知晓真相,病毒、28天英国就全完了,还有的是无数丧尸、一点点幸存者和广播中的曼彻斯特外的军人。他们要前去避难,一路凶险、有成员死去,剩吉姆和两个女人到达,其实是陷阱,军人们成了禽兽,要强-奸俩女人。吉姆逃了,又回去救人,军人们完蛋了,最后是多结局,有吉姆活的,有吉姆死的。
往大来说,《惊变28天》依然是老一套的“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但它却给死气沉沉的丧尸世界带去一股新活力,因为它的视角很低、世界很凋零,它着重于生存、真实、人性的黑暗。
相比丧尸,其他的活人更加恐怖。
不过《惊变28天》后,这股新活力没有得到发展,《死亡之屋》、《僵尸肖恩》继续“把怪物们杀光就行了”,《生化危机2》、《猎杀活死人》继续“不要被吃掉+逃出去”,《活死人之地》是进化丧尸和人类的文明对抗,人类的最后堡垒还内部一团糟。
就是没有《惊变28天》那种:“现在的世界快速全线崩溃,杀不尽的丧尸,随时被吃掉,没有解药,没有安全之地,已经世界末日,有好人,但也到处是坏人,你能做的只有争取多活几天。”
《收集眼球的人》也属于这类,所以新鲜,所以惊艳。
不需要丧尸怎么革新,只需要选择新颖的视角。
在丧尸迷们看来,叶惟这篇短篇小说实在是集丧尸故事于一体:
第一段落是《活死人》+《宠物坟场》,团队逃亡,展现了环球影城;第二段落是《我是传奇》+《生化危机》,社会动荡,展现了一座城市洛杉矶;第三段落则是《惊变28天》和自己的新风,活下去,展现了整个世界。
末世之机甲狂潮 成为了一个太监 天山迷踪记01 冤种天后和她的老六助理 漫威逆转金刚狼 全职漫画家 你风华正茂我迷途知返 我的物种逐渐变态 万界领主,开局人族禁咒大法师 天命龙医 娇生惯养 随身一个魔方空间 北宋时空走私商 师傅教会我无敌 帝御八荒 远东1628 重生90年代 激情澎湃的青春 光之维斯 我都建国了,你说我没穿越
后土圣人在巡逻星际战场之时,突然一阵心慌,她急忙用圣识查看战场并没有发现异样,于是又推演起来,突然惊觉原来是母星被异族渗透,他们研究出生化人攻击神州大地,华夏民族岌岌可危。后土圣人祭出盘古神殿保护危难中的华夏民族...
何谓强者?一念可碎星河!何谓弱者?一命如同蝼蚁!楚轩天纵奇才,为救父亲甘愿自废武魂,断绝前路!守孝三年,终得九转神龙诀,炼诸天星辰,踏万古青天,铸不朽神体!任你万般法门,我一剑皆可破之!剑气纵横十万里,一剑光寒三千界!楚轩我不问前尘,不求来生,只要这一世的轰轰烈烈!...
关于穿越八零军婚,痞帅军官是老婆迷简介(军婚先婚后爱甜宠打脸双洁)上一世的秦昭昭是个医术高超的大夫,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场车祸穿到了八十年代,成了家属院里人见人厌,狗见狗烦的作精军嫂身上。原主好吃懒做,跋扈嚣张,把整个家属院搞得怨声载道。陆沉在她身后有收拾不完的烂摊子。他做梦都想跟原主离婚。而原主扬言只要敢离婚,她就去部队门口上吊。两个人各不相让,谁都不妥协。日子过得闹心。秦昭昭不是原主,她对陆沉虽然有好感,但也受不了陆沉对自己的不信任跟冷漠。她没有看人脸色,还要倒贴的习惯。既然陆沉想离婚,那就成全他。她等的花都谢了,陆沉交上去的离婚申请还没批下来。等不及了亲自去打听,才知道陆沉早就把申请撤回了。那个说好的离婚呢?那便宜老公贱兮兮的壁咚她,老婆我错了。你要跟我离婚,我就去死。秦昭昭不明白了,这是怎么了?...
关于七零下乡后被退伍军痞娇宠入骨睁眼穿越到七零年下乡的火车上,唐亦甜感觉自己要完。就凭她现在的样貌,下乡后不定就被哪个二流子设计了去做媳妇。就在她惶惶不安的时候,脑海里出现一个声音。交易系统?金手指?那当然要绑定。新手抽奖,她运气爆棚(未必),抽到了空间和异能。唐亦甜不就是下乡吗?慌毛。下乡后的唐亦甜发现,交易系统可以聊天,她认识了好多异世界的小姐妹。末世的朱郝柒,兽世的林筱,清朝的阮灵儿。看她们努力在自己的世界,砥砺前行。只是她才刚下乡就被痞子缠上了。主要是这痞子身材太好,容貌太好,唐亦甜推拒着,推拒着,就给他做了媳妇。新知青下乡,秦志明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娇软的姑娘。长到二十年,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心跳加快。娇软甜美的姑娘,这一身娇娇肉就该被人宠着,合该给他做媳妇。紧急避雷!系统也会辅助其他世界女主,所以文中也会穿插其他世界的故事线。介意,误入...
飞机出事坠入恶魔岛,且看兵王如何带着难友,杀出重围!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