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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匿名热心网友的建议(第3页)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秦牧放下了手机,目光闪烁了一下。

刚才这个匿名的消息……

就是他发给周绍辉的。

经过了他的审慎思考后,发现了一个可以将所有参与了网暴人员都覆盖的方法。

通常来说。

网络暴力指的是网络山用恶意言论,对他人造成抨击、攻击、侮辱等无形的伤害。

构成犯罪的……

一般都是诽谤罪或者侮辱罪。

而这两者在立案标准上,都需要达到一定的传播量。

简单的在网络上骂了一句人……

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真规定的这么严格的话,那网络喷子早就绝种了。

也正因如此。

那些仅仅是参与了指责周小清的人,并不会因为他们的一句话而构成诽谤罪。

在刑法中。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只有达到了相应传播度,才能构成情节严重。

但……

他连夜搜索了脑海中的所有刑法发条、司法解释,终于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突破口。

在《最高院关于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

第五条,详细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而很显然。

周小清的情况,完全符合了导致他人自杀这个条件。

有医院开局的凭证作为证明。

便可以将诽谤罪……

转为寻衅滋事罪。

而且。

若是升级成寻衅滋事罪刑期也将从三年以下,升级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为……

寻衅滋事罪,情节一般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一旦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在寻衅滋事上将直接构成情节严重,刑期封顶!

同时。

寻衅滋事属于兜底刑法,覆盖范围极广,只要参与了本次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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