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十二章 你想变得更帅吗(第1页)

罗马大竞技场

原本在所有人眼中属于已经凉透了的勇者弗兰西斯身体竟然直接动了动,宛若诈尸了一般,观众席上的众人望着身穿黑衣的威尔士魔法师,似乎在怀疑是不是有魔法师给弗兰西斯施展了亡灵魔法。

“不,不可能,这竟然是铜皮铁骨!”利亚姆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虽然不可能达到希腊神话中阿喀琉斯那样不死之身的境界,可是如同史诗故事《尼伯龙根》中的男主角齐格飞那样沐浴龙血的铜皮铁骨之身。

利亚姆一副见鬼了的模样,弗兰西斯这个屠龙勇者屠的可只是龙蛋,而不是真龙,怎么可能会获得这样的体质,只是事实胜于雄辩,弗兰西斯确实拥有了某种程度的不死之身。

“教练这里有人作弊。”

利亚姆见着拔出剑向着他冲过来的弗兰西斯大叫一声,狼狈地应对着弗兰西斯的功绩,轰的一剑,利亚姆直接用盾牌来了一个格挡,然后弗兰西斯一拳向着利亚姆的脸门上砸去。

利亚姆见着直接动拳头的弗兰西斯,情急之下便想抽出圣剑去砍他的手腕,弗兰西斯丝毫没有惧怕,手臂和圣剑彼此碰撞,竟然只迸射出些许火花,对于弗兰西斯竟然丝毫没有造成太大的损伤。

“卑鄙小人,你这样的做派不配成为英雄,更不可能当上国王。”

弗兰西斯火冒三丈,此时他的脑袋还在隐隐作疼,愤怒的火焰在他的心中熊熊燃烧着,利亚姆那丝毫不讲骑士精神的攻击已经激怒了他。

此时的他本能明白自己拥有着不死之身,自持铜皮铁骨的优势,在彼此的战斗中选择以伤换伤,以命搏命的战斗方式,不用在意防御,自己的身体,全心全意去攻击对手。

如果利亚姆手里拿着的是真正的圣剑曙光,而不是副器,或许弗兰西斯还有可能退避三舍,可是副器拥有的属性是圣剑曙光力量的投射,其中并不包括锋利,因此弗兰西斯有恃无恐,一手抓着圣剑,一手挥舞着拳头,誓要报自己的“一枪爆头”之仇。

“砰!”

利亚姆砂锅大的拳头直接砸在了利亚姆的盾牌,巨大的力量直接传递在利亚姆的身上,砰的一声,一个高大的身躯竟然直接横飞出去,重重摔了两英尺之远。

竞技场的观众们还没有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勇者弗兰西斯怎么活过来了,而且一活过来好像变得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竟然直接压着利亚姆打,而且还将其打得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利亚姆从地上爬了起来,此时的他眼冒金星,瞬间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一定是神灵在背后的干预,这是神明帮着弗兰西斯作弊。

“利亚姆,你是个男人有种就和我战斗,不要像一个女人一样躲避。”弗兰西斯红着眼睛,杀气疼疼,见着中了他一拳,却像没事人爬起来的利亚姆,愤怒几乎快要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了。

弗兰西斯虽然只是沐浴龙蛋的蛋液而非真龙的龙血,可是在神明神力的催发下,还是能够得到沐浴龙血刀枪不入的同等效果。

弗兰西斯此时全身上下都在沸腾和愤怒的状态,与其说是对于利亚姆偷袭的愤怒,倒不如说是激发了龙血的力量,已经被情绪所感染,无法控制自身力量的情绪大爆发。

弗兰西斯必须要发泄,而利亚姆就是最好的发泄对象。

“利亚姆,你不准躲,我要打死你。”弗兰西斯大声喝道。

利亚姆摊了摊手,“貌似决斗并没有限定规则,并没有说我不能躲,只要我不出这个竞技的擂台,我就不能算输,只是弗兰西斯,我倒是很好奇你的身体倒是能够支持多久的龙血的觉醒。”

利亚姆眼神中带着戏谑,他已经打定主意了,弗兰西斯攻击过来,他就逃跑,躲避,绝对不和这个获得不死之身的疯子战斗,他手中的圣剑只是副器,并不具备削铁如泥的特性,因此既然破不了利亚姆的防御,那么自然只能等弗兰西斯的龙血冷却下来。

“你有种就来打死我,哪怕你已经三阶了,可是我跑得比你快,你追不上我,你就杀不死我!”

利亚姆发出嘲讽,真当他的头衔临阵脱逃者是白来的。

“无耻,太无耻了。”

观众台上传来一阵唏嘘之声,都是在嘲笑利亚姆,然而看着得意洋洋的利亚姆,在场的观众们都无语,比武大会的参赛者,都是来自各地的骑士、王子、国王。

在这个公众的舞台上,哪怕真的有骑士不具备骑士精神,内心卑劣,可是绝对不会在所有人的目光下用出这么不要脸的战术。因为一旦使用这样的战术,就算胜利的话,也会失去所有荣耀,所以对于骑士而言,一定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获胜,那倒不如让他们去死。

只不过对于利亚姆来说,就完全无所谓了,他的头衔是临阵脱逃者,他的骑士荣耀对于所有人来说早就等于没有了,因此就算用这样的手段赢得胜利,也是非常符合人设。

正是因为参赛者都是骑士,所以身为骑士王的亚瑟王在这场比武大会中并没有制定详细的规则,完全是相信所有骑士能够秉持着骑士精神参与比赛,谁知道会出现利亚姆这个不讲骑士精神的奇葩。

“这是沐浴龙血后铜皮铁骨的力量!”

莉莉看着大发神威的弗兰西斯惊讶地说道,显然弗兰西斯能够觉醒这个天赋是出人意料的,二阶传奇只是人类的极致,可是说白了传奇依然是人类的范畴,三阶是奇迹,这不是人类可以依靠自己主观意愿就能够实现的。

对于一些人来说一阶成就二阶是非常容易的,可是成就三阶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成为传奇强者,并不意味着有神灵之类的存在垂青于他,就像是希腊史诗故事中的勇士,永远是英雄们的陪衬。

三阶对于某些群体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例如人神混血的神子,神孙,从出生就已经是三阶了,至于未来是否能够完成传奇的功绩,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同样,某些人由于长相俊美,是神一样的,而不是像神一样的,那么就可能成为真正的长生者,例如希腊第一帅哥,被冥后和爱神分别宠爱的阿多尼斯,以及同样英俊的伽努墨德斯被男女通吃不限的宙斯看上,带到天界,成为宙斯的斟酒者,都是凭借长得帅而逆天改命的“强者”。

只要长得帅,莫说是三阶,甚至四阶的仙人也是可以期待的。

大英雄赫拉克勒斯作为宙斯的儿子辛辛苦苦完成十二项不可能完成的伟大功绩,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肉体被火焰焚烧,灵魂登上奥林匹斯山成为诸神的一员,却因为得罪赫拉而被逐出奥林匹斯山,成为一个没有神职的神。

而伽努墨得斯依靠自己的容貌,获得了宙斯的宠幸,成功从凡人变成了神仙。

莉莉打量了利亚姆,然后看了威廉一眼,再看了看弗兰西斯,从模样上来看,勇者弗兰西斯也就比威廉帅那么一点,比身为王子的利亚姆差远了。

因此弗兰西斯并不是容貌获得神仙的垂青,而是北欧的诸神故意提升了弗兰西斯的力量,而因为龙血的刺激,弗兰西斯的容貌似乎也变得更加好看了。

“威廉,你想变得帅一点吗?”莉莉忍不住问道,只要长得帅了,就很容易突破命运的上限了,而这也可以让威廉身体里的红龙之血开始激活。

街机达人异界为尊  轮回乐园之天启深蓝  河逆  曼曼君兮蕙质兰心  贵妃万福  网王之从写轮眼开始  三国之相公好凶猛  大唐:开局和李世民称兄道弟  穿越后我成了豪门团宠  城市交通设计  他说爱是救赎  永生攻略  吕基之封神西游  开局揍了何雨柱我成了四合院霸主  玄幻:系统自杀后,我无敌了  封神:开局策反申公豹气哭元始  盗墓:开局青龙血脉  魔尊大人总想金屋藏娇  忤逆之龙  末世重生后我带娃逆袭了  

热门小说推荐
宝莲灯之瑶姬归来

宝莲灯之瑶姬归来

简介自三圣母被压华山,沉香劈山救母之后,三界看似恢复平静,实则暗潮涌动。然而,一个神秘天象的出现打破了这看似平静的局面,传说中早已消逝的瑶姬竟重现三界。瑶姬的归来带来了诸多谜团,她身上似有一股神秘力量,与宝莲灯的光芒遥相呼应。是命运的驱使还是另有隐情?瑶姬的出现让各方势力或心怀期待,或满心戒备。她在寻找着失去的记忆...

带着空间穿越七零的美好生活

带着空间穿越七零的美好生活

脑子寄存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生活在繁华都市中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林悦悦在无意中得到玉镯空间后,每天都会做关于七零年代的梦,在意识到可能会穿越后,林悦悦开始疯狂囤货。然而,准备妥当的林悦悦迟迟没有等来穿越,却迎来了末世!看林悦悦如何囤货,零元购,杀丧尸,最后过上幸福生活的...

逃荒:带万亿物资旺全村被团宠啦

逃荒:带万亿物资旺全村被团宠啦

关于逃荒带万亿物资旺全村被团宠啦逃荒种田空间经商致富团宠架空评分刚出来,后面会涨上去的哦一睁眼苏瑶穿到了架空世界,一个农家5岁的奶娃子。不巧的是干旱正好赶到逃荒的路上。最重要的是原身还是被自家娘活活打死。眼看着被当成两脚羊的苏瑶即将被吃,还好被好心的苏大娘救下。村里人都说苏大娘人傻,把自家口粮拿去换了个女娃娃回来。日后只有饿死的份。哪曾想自从有了苏瑶不是野兔往跟前撞,就是野鸡往怀里钻。是他们目光短浅了!就是不知道这般有福气的娃娃哪里还能捡到?最最最重要的是!前世那万亿物资空间也跟着过啦。逃荒路上面黄肌瘦?缺衣少食?那是不存在的。苏瑶左手物资空间,右手异能。一路逃荒到京城,种田发家致富。更是种出了亩产上万斤的粮食。还有那几十两一个的西瓜和稀奇水果。以及风靡全京城的各种稀罕物。热武器和农用机子频频拿出,直接惊的皇帝坐立难安。更是成了...

赛博秩序官会爱上异能反叛者吗

赛博秩序官会爱上异能反叛者吗

新世纪134年,赛博时代,AI义体仿生人斗兽场。一小部分人发生变异,觉醒异能。达文公司全面追杀变异者,并为此成立秩序部。Ghost作为A级异能拥有者,是被忒弥斯系统通缉的一等逃犯。在某次任务中,撞上了传说中的变异者猎人秩序官A。两人在古京街厮杀,从未失手的秩序官A却险些被Ghost杀死。Ghost下次你不会这么走运。当晚,Ghost在小布鲁克林区的地下酒馆遇到一个年轻人。他自称Alvin(阿尔文),眼神湿漉,言语诚挚,执意陪他雪中漫步,还送了他一朵金属玫瑰。并在Ghost被秩序部追杀时,毫不犹豫地成为他的同盟。于是后来,Ghost发现秩序官A总是对他手下留情放虎归山秩序官A总是为他暗中开路藏匿线索秩序官A主动给他打来电话,却只想听他的呼吸声Ghost你这个秩序官A,不会是Alvin的A吧。秩序官A。Ghost?魔蝎小说...

雷霆狂刀

雷霆狂刀

关于雷霆狂刀大裂变异族降临主角天才降世身背血海深仇用最狂的刀泡最美的妞快意人生人族与异族将如何抉择...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