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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紧走两步跟上埋头挖笋的刘海涛,把一兜子竹笋丢给了李明申。
等李明申跟过去的时候,赵夏卿已经接了刘海涛手里的铲子,也要挖一个试试。
赵夏卿到底是女孩子,手指嫩的就跟刚出壳的鸡蛋似的,一点儿茧子也没有,所以这一试不当紧,虽然咬着牙把笋挖出来了,不过手就遭殃了。
回去的路上,她就觉得双手火辣辣的不舒服,到了傍晚,七八个小水泡就起来了。
一个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就跟白色的小珍珠似的。
不知道的,手磨成这个样,还以为这兜子笋都是她挖的。
这下别说拿电脑敲字,就连晚上吃饭拿筷子都有些别扭……
晚上,两个人回卧室。
李明申拿了冰块和毛巾。
赵夏卿端坐在床上,李明申坐在床边,嘴里叼着烟,拧着眉头小心翼翼给她冷敷。
敷衍以后又上了一层药。
她抬起来眼皮子不自在地看着李明申如此伺候她,这还是结婚以来头一次有这等待遇。
上完药,两人互相看了一眼。
李明申说:“这手太嫩了,以后得多让你做点苦力活,提高生存技能。”
赵夏卿轻飘飘白了他一眼。
准备把我丢深山老林吗?还要提高生存技能?
不过白天没白忙活,挖的笋全部做了吃了,也不知自己动手有成就感,还是出了力气格外的饿,倒是挺好吃的,她还吃了不少。
接下来几天,李明申带着刘海涛去忙工作,赵夏卿白天无事就上山挖笋。
自然不是她自己去。
有时候跟着他大伯家的大堂哥大堂嫂一起去,有时候跟着他三叔家的小堂弟小堂妹一起去。
每天上午,都有人隔着大门喊一句——“夏卿,去挖笋了。”
两年没认清谁是谁,没想到因为挖笋,几天就跟他们混熟了关系。
山野间的小日子也没有以前觉得无聊难挨了,赵夏卿体质也比以前更好了。
当然,就是特别费鞋。
这天,赵夏卿开车,随着几位热情的嫂子去了一趟市里,逛完街回来已经是傍晚六七点。
一进门就听到客厅热热闹闹的说笑声,她还以为是哪个亲戚邻居的过来串门,探头一瞧,只见一屋子的男男女女,看上去,跟李明申应该是同龄人。
正当她有些不解,坐在茶桌旁跟人喝茶的李明申就冲她招了招手,“同学来家里聚会,我给你介绍一下。”
既然是同学,那赵夏卿自然就是他们中间最小的一个。
恰好赵夏卿今天出门的时候,老黄瓜刷绿漆,打扮的很嫩,穿了一件白色体恤,黑色短裤,白色运动鞋,妆容清淡,披散着柔软的长发。
赵夏卿本来就属于骨架纤细,比较青春的类型。
她一直都算不上特别漂亮的女人,只是比漂亮的女人多了一丝天生的清丽。
再加上从事创作工作好多年,气质是从骨子里从内往外散发的。
不过长相都是骗人的,赵夏卿的性子要强,又掘,没有长得那么柔弱惹人怜爱。
她手里还提着一个购物袋,等着她上楼剪吊牌。
这几年也不知养成的什么坏毛病,每次不管是自己要去逛街购物,还是陪别人去逛街购物,回来的时候,买东西最多的,总是她。
在浙江嘛,旗袍种类繁多,款式又新颖又好看,赵夏卿一时脑热,就买了好几条回来。
李明申一叫她,赵夏卿立马收了方才随意的样子,慢条斯理走过去。
赵夏卿是个特别慢热的性子,自带一丝疏离感,尤其是人多的场合,就更不爱说话,所以被李明申拉着介绍同学,她就只是点头微笑。
人家说:“我目前在苏州那块,弟妹有时间去苏州玩,只需要一个电话,我就随叫随到,好好款待你。”
对方太热情,赵夏卿一时不知道组织什么语言。只能点头笑了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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