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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两百一十九章 我来自白溪楼城二(第1页)

清晨来临。

弥漫在山林间的晨雾散去,露出如同水洗过的清新,处处弥漫着一股湿润的生机。

山坡处的一颗老树下,雪色的长毛鼠聚在一起,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争抢着几颗落在地上的坚果。

它们肆无忌惮的玩耍,直到响动的声音响起,才灵活的窜到树枝上,机警的打量四周。

大树旁边的山丘上,有着一扇半掩在地下的建筑,如同一双大眼睛的窗口处,种植着几丛七彩的铃兰花。

随着“嘎吱”的推门声响起,一名身材健硕的青年,从房子里面缓缓走出。

青年浓眉大眼,浑身肌肉如同铁铸的一般,闪烁着健康的光泽。

他穿着类似马甲的上衣,露出两条胳膊,穿着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

这种耐磨抗穿的布料,在白溪谷地很受欢迎,商贩每次将货物带来,都会卖得干干净净。

长期生活在白溪谷地的居民,只要一看青年的外貌就知道,这是一名有着兽族基因的混血儿。

若是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青年金黄色的长发下面,隐藏着两根弯弯的犄角。

当然在如今的圣龙战区,绝对不会有人在意这些事情,混血儿更是比比皆是,绝不会遭受任何歧视。

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青年转身回到屋里,取出一把修长的战刀。

战刀的颜色漆黑,造型古朴神秘,一看就是有历史的老物件。

青年也不知道这把战刀的真正来历,只知道这应该是一件古董,而且肯定价值不菲。

至于这把战刀的来历,是他小时候在白溪边玩耍时,无意间在淤泥里发现。

后来青年开始习武,这把古董战刀就成了他的武器,这么多年过去,这把战刀几乎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深吸一口气,青年挥刀向前一劈,开始练习白溪楼城免费公开的战技。

就在青年练得虎虎生风时,不远处的道路当中,缓缓走来一大群壮汉。

大部分人的年龄跟青年差不多,同样都是有着兽族基因的混血,身材高大而健壮。

他们穿着简陋的皮甲,手上拿着粗糙的武器,看身上的包裹就知道,显然是要准备出远门。

来到青年所在的房屋前,这些人停下脚步,目不转睛的看着青年修炼。

“阿峰现在越来越厉害了,估计就是咱们一起出手,也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哈哈哈,果然不愧是有王族血脉的家伙,天赋就是不一样,咱们根本比不了!”

“真是可惜了,要是阿峰能将血脉提纯的话,实力必定能更上一层楼!”

“现在不就来机会了嘛,白溪楼城正在招募雇佣兵,就绝对不会吝啬奖励。

咱们只要好好表现的话,没准就有机会破格吸纳,成为一名楼城居民。

就算是无法成为楼层居民,也能获取大量的奖励,那可是一大笔钱。

不但可以让咱们更好的修炼,平常过日子的时候,也能变得更加宽裕一些!”

年轻人们不断交谈,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憧憬,身为领队的男子安静听着。

他和这些年轻人不一样,曾经参与过一次白溪楼城组织的战争,并以雇佣兵的身份参与其中。

就是那一次的战斗经历,让他彻底开了眼界,知道了世界的真相。

因为这场战争,他也赚取了大量的奖励,成为附近村落中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白溪楼城招募雇佣兵,就是由他负责联络,想要带着年轻人谋个前途。

村庄的所有年轻人中,他尤其看好阿峰,认为这名年轻人绝非池中之物。

所以在平常的时候,他总是尽量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多年来已经成为习惯。

夫君大人在上  和5t5分手后我桃花满天  游戏直播间  不听话就亲你  十代目每天都在带薪摸鱼  求爱失败后我进了雍亲王府(清穿)  侯夫人的悠闲生活  你想我喜欢你吗  科举之福运炮灰  穿成恋爱脑女主的闺蜜  童话世界的魔法师  穿成康熙心尖宠(清穿)  血族夜未眠  星河策:秦帝崛起  宣妃吃瓜日常[清穿]  和大佬穿回七零  只有我自己不知道我是神明  全世界为我修罗场(穿书)  搬空全球物资,末世真千金赢麻了  太子宠婢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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