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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大势所趋,顺其自然吧。”薛向心中忽然有些感动,为老爷子这样老一辈革命家感动。
其实,薛向知道,老爷子必然清楚这进一步,是百害而无一利。毕竟,其中道理,利令智昏之辈猜不透,老爷子能走到如此高位,通权晓谋,岂会不知?老爷子不似冯老,有那边力助,而是单枪匹马,只手撑天。老爷子之所以想进到那个位子上,是想似司徒首长那般,作那根平衡木,让局势重归平稳,让国家稳步前进。可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毕竟,即使前世,司徒首长健在,也没阻挡住历史的车轮轰隆碾压前进。
“大势所趋。”老爷子嘴里嘟囔着,微闭的一对眸子猛地睁开,精光乍泄:“哪边是大势所趋?”
“赢的那边!”薛向斩钉截铁。
“好一个赢的那边!你小子真滑溜。”
“哪里是滑溜,大势所趋者能不赢嘛?”
“哈哈,说得好!算了,我老头子不管了,让他们争去。”
安老爷子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萦绕于怀多时的烦恼,一朝散尽,老脸上的皱纹似乎一下都少了不少。
安在海、左丘明、老王三人听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二人打的什么机锋,怎么薛向几句话一掰扯,老爷子就愁容尽去,笑容满面,当真是奇了!
“老爷子,光不管还不行,您老只怕还得病上一年半载。”薛向语不惊人死不休。
“哈哈,你小子一回来就咒老子。得得得,咒就咒吧,老王,明天去办公室帮我告个病假,就说我病了。再把老陈叫来,让他赶紧给我开个病历。”
这老爷子乐呵呵地说着自个儿得病的景象,这笑模样。怎么瞧怎么诡异。
……………..
出得松竹斋已近十一点,柳莺儿快下班了。薛向辞过老爷子留饭,跨上那辆翻版哈雷摩托车,朝柳莺儿所在的医院驶去。因着年关将近,今年年景又强过去年,再加上,市民们的光景总是较农民们好上许多,扣扣索索一年下来。总能攒上俩钱。逢着这新春佳节将至,市民们各自抄起从年头攒到年尾的肉票、糖票、粮油票等,携儿带女,呼朋唤友。齐赴集市,置办年货,将这本就不冷清的四九城,堆挤得越发热闹了。
昨夜飘了半夜的雪,今天却是阳光普照。八一大道上,早就被辛勤的环卫工人清扫得滴雪皆无。薛向一骑西来,立时成了这大街上最亮丽的风景。你道怎的?原来薛某人单人独骑,如电飞驰之余,那修长的碎发。轰鸣的发动机,无不引人瞩目。最有型的却是,大冬天的,薛某人居然敞开着军大衣,疾驰之际,劲风鼓荡,大衣下摆被拉得朝后荡起,成了风衣一般,若是再抗把雷明顿步枪,戴上副墨镜,终结者便提前十数年问世。
按说,薛向引动万千目光,应该是得意非常,然而薛某人是有苦自知。想来也是,这大冬天的,任谁骑着摩托,打着单衣,恐怕都不会觉得是什么好滋味。这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连体壮如牛,精坚似乎的薛大官人,一张小白脸也冻成了乌青色。
却说,这还真不是薛某人无故装十三,要风度不要温度。
原来,出松竹斋时,薛向急着去会心上人,走得急,没留给仍旧一头雾水的安在海和左丘明发问的空当。这不,他刚转过小竹林,便被火急火燎奔来的安在海和左丘明给拉住了。这两人方才在书房内,听不懂薛向和安老爷子的禅语,已经急得百爪挠心,这会儿逮住薛向,竟是一左一右,同时出手拉住了薛向的军大衣,情急之下,没注意力道,喀嚓一声,大衣的两排扣被撤掉了。因此,薛向骑在摩托上,就成了这副模样。
本来,薛向打算缓行,顺便单手夹着衣服。孰料这开得慢也不行,这京城的冬天本就不比南方,白毛风素来阴狠。薛向单手拢衣,到底不比扣子,这白毛风竟是顺着缝隙往衣服里灌,犹如寒刀化作钢锉,一点点锉着肌肤,那滋味儿更加难受。
薛向一发狠,索性就松了手,咬了牙齿,一路风驰电掣,想快些终结这酷刑之旅。于是,就无端成就了这拉风至极的造型,暗里却是叫他苦不堪言。
“妈妈,妈妈,你看那个叔叔,他冻得脸都黑了,怎么不系上衣服,还开这么快啊,他不冷么。”
“圆圆,小点儿声,那叔叔肯定是脑子坏掉了,小宝宝可不许乱说话,要懂礼貌”
薛向闻得这对母子对话,车把猛地一歪,竟朝左侧的一株老槐树撞去。亏得薛某人技高力大,说时迟,那时快,左脚猛地蹬地,双手急速转把,车身楞生生被横错开数寸,险而又险地避了开去。薛向暗暗抽口冷气,再不敢凝神听人言语,
一路闷头闷脑疾驰,去速倒也极快,片刻功夫,中心医院就遥遥在望了。
“咦,那边在闹腾什么,大中午的,围这么多人,难不成时下就有了医闹?”薛向老远就看见四五十人围在医院大门口,还齐齐喊着号子,不知在做什么。
薛向就近寻了株柳树,将车停了,下得车来,先搓了搓冻得有些发木的脸蛋儿,又抱紧了大衣,大步朝前行去。
没走几步,便听见那帮人在齐声高喊“接受,接受…”,薛向急行几步,挤进人堆,抬头朝阶梯上一望,霎那间,心中怒火腾得冲起千百丈。
但见阶上,柳莺儿白衣白裤,长发轻挽,容颜如玉,橙黄的光晕下,长身玉立,姿容绝世,宛若天仙化人。可眼前的天仙却是窘态十足,柳眉微蹙,玉脸飞红。
原来阶下,站着一位青年男子,面目英俊,身材高大。两撇剑眉最是显眼,斜飞入鬓,一身灰色翻领军装。更衬得他英挺不凡。此刻,这青年男子手中正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躬身递至柳莺儿身前,四周人群不住地鼓噪着“接受”,就连台阶上一众白衣素服的护士们也眼带艳羡,跟风起哄。
“哇,我头有些晕了,小娟,你知不知道。男孩追求女孩,送玫瑰,那是外国书里才有的,我也是悄悄翻过我爸偷藏的莎翁全集才知道的。这男的长得真俊,心也诚,每天都来送花,真罗曼蒂克…..”一个鼻子上长着几粒雀斑的女郎,拽着身边的女伴叽喳开了。
“什么是罗曼蒂克?”小娟不通英文
“罗曼蒂克就是….”那雀斑女孩儿刚要答出。一旁听得火大的薛向,抢道:“罗曼蒂克
就是这样的。”说罢,分开两个目瞪口呆的姑娘,大长腿迈开,几步就到了阶下。右手暴涨而出,轻松就将那剑眉青年的一束玫瑰花摘了过来,大手一递,温声道:“莺儿,送给你。”
薛向从天而降,让柳莺儿惊讶至极,精致的脸蛋儿微微皱起,杏眼瞪得溜圆,秀口微张,喜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雏莺啼谷般,脆脆的声音听得薛向毛孔都开了。
“刚到,就来看你了,花很香,可我手举酸了,还不拿过去。”薛向两颊拽起,笑得阳光灿烂。
柳莺儿轻嗯一声,便接过了玫瑰,此刻,乍逢檀郎,真个叫她满心欢喜,所有的世俗礼教,规矩,全都被她抛开。
现在,她眼里,心里,只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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